央廣網沈陽7月12日消息 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近日,中國之聲對沈陽市張福安村一占地數百畝的大院遭處罰後仍頂風修繕的問題進行報道後,沈陽市經濟技術開發區今天作出回應,決定對大院內中的違法建築執行罰沒,並免去趙國富弟弟趙國強的村支書職務。
  2013年10月,中國之聲《新聞縱橫》欄目對我區張福安村“土豪大院”問題進行了報道,按照省市要求,沈陽經濟技術開發區對媒體反映的土地使用和違法建築問題進行了認真細緻調查,查明張福安村村民趙國富在未經立項審批的情況下,在集體建設用地上違規建設綠嘉泓舍觀光園項目,共非法占地13,954.35平方米,違章建築4,405.1平方米。沈陽經濟技術開發區規土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條的有關規定,對趙國富下發了《行政處罰決定書》,對其非法占地問題處以418,630.5元罰款,對其違法建築予以罰沒。罰款已繳納到位,罰沒移交相關程序正在履行中。對負有監管責任的開發區規土局、大潘土地所、高花街道辦事處、張福安村委會有關責任者共9人分別給予了黨政紀處分。
  2014年7月10日,中國之聲《新聞縱橫》欄目再次以“沈陽違規土壕大院頂風修繕,宅主弟弟村長書記一肩挑”為題,報道“土豪大院”並沒有因有關部門的調查而停止施工,而是依舊頂風上馬,違法建設的問題。沈陽經濟技術開發區高度重視媒體的報道,相關部門組成調查組到現場進行察看。經查,趙國富在《行政處罰決定書》執行期間,確實存在擅自對亭台樓閣進行修繕的問題。
  經研究作出如下處理意見。
  一是土地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條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內容,對趙國富違法建築執行罰沒;
  二是嚴肅追責,對相關部門責任人追究黨政紀責任;
  三是鑒於張福安村委會對違法修繕未報告、制止,村黨總支書記兼村委會主任趙國強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已由高花街道黨工委做出決定免去趙國強的村黨總支書記職務。  (原標題:沈陽回應土豪大院頂風修繕:違法建築罰沒 村支書免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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