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合肥市政府將電梯安全工作納入到對各縣(市)區和市級相銀行利率關部門的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並明確使用單位是電梯使用管理的責任主體,未落實使用單位的電梯不得投入使用。
  電梯出了事,到底誰負責?合肥市印發的《關於加強電梯安全工作的意見》明確,使用單位是電梯使用管理、突發事借款件應急處置的責任主體,使用單位按照“誰所有誰負責、誰共有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確定。尚未移交的新安裝電梯,項目建設單位為電梯使用單位。維保單位是應急救援責任主體,接到電梯困人故障報告後,維保人員應在30分鐘內抵達現場實施救援處置。合肥市將組建專業電梯應急救援處置隊伍,納入市應急救援聯動體系;建立基於物聯網技術的電梯應急救援平臺,開設電梯報警電話,統一指揮協調電梯應急救援。
  維修電梯,費用由誰出? 《意見》明確,電梯重大維修、住商改造、更新的費用,由電梯所有權人承擔。已建立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制度的小區,可申請從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中列支。市房產部門應會同財政、質監部門,儘快建立緊急情況下電梯重大維修、改造、更新使用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快速通道,簡化電梯專項維修資金使用審批程序。
  為嚴加考核,各縣(市)區政府和開發區管委會對本轄區電梯安全工作負總責。今後,電梯檢測驗收合格證明,將作為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前提條件之一,電梯安全使用管理納入物業服務企業年度考核,電梯企業的質量安全誠信信息也將納入電梯招投標評審內容。質監部門將嚴厲查處電梯生產、票貼使用、維保單位的違法行為,將其列入“黑名單”,並予以公示。(桂運安)標簽:電梯安全 電梯使用 電梯質量編輯:付剛  (原標題:合肥電梯安全納入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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